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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京官网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方案 葡萄京官网校发〔2020〕61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11 12:00:00

 

 

     为全力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力减少疫情对毕业研究生造成的学业影响和就业压力,保障学位论文写作的质量,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重庆市委以及学校要求,结合《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期间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的通知》和《葡萄京官网疫情防控期间课程学习组织实施方案》(葡萄京官网校发〔2020〕5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方案实施背景

     (一)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延迟开学期间员工不得返校。2020年上半年拟申请学位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居家推进学位论文写作,但个别研究生因文献资料不全、网络不畅通等问题,影响整体完成进度和质量;

     (二)培养方案审核通过是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的前置条件,但因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未录入、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成绩提交延后导致个别毕业年级研究生课程学分审核无法通过,个别研究生学术讲座的开展、科研成果的发表及项目结项办理等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完成;

     (三)经调研国内多所高校现行做法,多由学院组织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研究生院进行统筹管理,部分高校研究生院对学位论文进行抽评管理。

     二、方案实施思路

     疫情防控期间,既要充分彰显学校以员工为本的人才培养理念,又要坚持公司产品管理体系的规范化。建议以优化校院二级管理为抓手,推动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序开展。具体措施如下:

     (一)实行校院两级学位论文评阅机制。为充分发挥学院管理的主观能动性,有效缩短评阅答辩周期,保障毕业研究生按期授位,本次拟全面采取学院自主送审与研究生院抽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即学院自行组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研究生院随机抽取10%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送评。管理机制的优化,既能保障员工按期授位,又能为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争取时间。

     (二)适度延长员工学位论文写作时间。学位论文抽检情况是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的重要观测点,直接反映了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为确保毕业研究生在疫情防控期间高质量地完成学位论文写作,结合集团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实际,将学位申请提交与学位论文上传时间分别顺延至4月30日和5月5日。具体时间见2020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表(见附件)。

     (三)坚持计划推进与个性化处理相结合的培养方案审核原则。结合院校两级学位论文评阅机制的调整,将培养方案审核时间顺延至4月25日,严格把控时间节点,坚持培养管理体系规范化的同时对因疫情影响在审核过程中出现的个性化情形做如下处理:

     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未录入影响课程学分审核情形:由学院、研究生院共同协调任课教师先行启动成绩录入工作,以便员工顺利通过课程学分审核;对湖北籍未返渝且无原始材料可完成成绩录入的教师,员工签署承诺书,研究生院先行给予审核通过,经后期成绩核定合格者其学位申请方可生效;

     2.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成绩未提交情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原则上应于标准学制中期进行,未通过综合考核的博士公司产品方案审核不通过,尚未提交成绩综合考试成绩的,学院汇总整理后,于培养方案学院审核截止日期前通过OA函报研究生院录入后员工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3.博士研究生学术讲座未开展的情形:个别博士研究生原定于本学期初进行的学术讲座因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开展的,经学科组、学院同意,可采取“云上论坛”“在线讲座”的形式开展,也可参照《葡萄京官网2019版学术学位公司产品方案修订要求》将“在高级别学术会议上作主题发言”列入完成条件,完成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适时延后至7月初召开。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学位授予工作各项流程有序开展,结合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和录取时间,对延迟离校应届毕业生推迟报到、落户等时限”精神,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顺延至7月初。

     三、补充说明

     (一)本次基于疫情对于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的客观影响对学位论文送审方式进行改革。为全面顺应校院二级管理体制,若本轮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开展效果良好,学校将考虑今后继续沿用校院两级学位论文评阅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二)学院在开展学位论文送审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循《葡萄京官网学位授予工作规定》对评阅专家的相关要求。同时,学院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组织学科统一安排学位论文评阅,不允许导师个人自行安排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若出现违反匿名评阅规则的情形,学位论文评阅成绩无效。出现严重问题的,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学院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三)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联系人

     黄老师:18523982878;谢老师:18725878558

  

 

附件1:2020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表(2020年2月修订二版).pdf